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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几个关键性问题

工美集2019-11-27

文/马知遥 刘智英 刘垚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人与社会长期互动的过程,这个过程正在从一个全民性的文化热题转向全民性的文化事业,从而使得非遗的保护理念与原则不断地发展与完善,并在具体的非遗工作推进中不断反哺与匡正。非遗保护理念如同非遗本身的活态性,也需要“活态”调整。保护工作者对保护理念不断地作出思考与调整,才能使得非遗保护理念与实践相得益彰,共生共赢。因此,为做好当下非遗保护工作,我们有必要回溯非遗保护的理念,结合目前实践保护中出现的新问题与新现象,立足我国非遗保护的政策环境,提出一些建设性思考,为当下非遗保护工作提供借鉴。


一、当代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脉络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进行了19年,这19年来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理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如果做一个历史的回顾,我们大体可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2001-2003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起步阶段。以2001年昆曲入选“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为标志,从此学者们开始投身于这一新的研究方向中。同年5月18日,联合国教 科文组织宣布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包括我国昆曲在内的19项代表作获得通过。此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特定的专业学术术语进入学术界的视野。在中国知网输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关键词进行查询,期刊、论文、新闻稿、会议记录、访谈等文献分别显示2001年305篇,2002年611篇,2003年1097篇。通过梳理与研究这三年文献,笔者发现,这时期“非遗”作为新生热词出现,学术研究还处于启蒙探索阶段,缺少较为全面的认识和深厚的积淀,学术自主性和独立性较差,往往是国际组织、政府、社会或地方出台、颁布或者申报完成一项任务或事件,学者专家争相研究。    

      2004-2006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启蒙阶段。期间最为显著的事件是200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获得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正是这一决议吹响了中国非遗保护的号角。2006年,随着政府推出一系列非遗保护相关的政策与方案,如5月20日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月10日设立“中国文化遗产日”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始获得广泛关注。这一关注辐射到各个高校,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教育成为热点话题。      

      2007-2011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推动和加速阶段。2007年,对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言意义非凡。这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主动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举行各种展演活动。这一时期,保护主体各司其职,积极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多元并举。2011年关于非遗保护实践的理论研究有很多,尤其是对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更加关注,对非遗保护实践工作中总结、提炼出的理论进行反思与探究,试图为公共文化机构在非遗传播和传承中的作用指明方向。作为承担非遗整理、研究与学术交流任务的高校,也开始进行各种教育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工作。《非遗法》的颁布让我们弄清了非遗保存和保护的区别,怎样去保存,成为学术界需要思考的问题。于是,作为最有效、最便捷、最科学的数字化保护在学术研究中成为热点问题。    

      2012-2015年是“后申遗时代”的起步年,又属于非遗保护的稳定期和反思期,申遗热潮逐渐淡去。这一阶段主要涉及的热点关键词有生产性保护、生态保护、非遗的产业开发、旅游开发等以及2011年颁布的《非遗法》。这一时期,保护与认识非遗的实践维度愈发获得重视,保护热词“生产性保护”在学术探讨中频出。非遗产业化与非遗的产业开发的区分成为关注的热点。与此同时, 非遗中的经济属性更受关注,表现为旅游产业与非遗具体融合。对于非遗的保护,除了保护名录措施日臻完善、警告退出机制设立外,生态性保护成为这一阶段非遗的一种重要保护方式。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保护理念也在发生微妙的变化,过去一向被专家和保护工作者挂在嘴边的“原汁原味”的保护不再被提起,过去谈非遗创意即色变的情况已经不复存在。针对非遗保护工作中越来越明显的博物馆化、过分强调原汁原味带来的非遗僵化、过度旅游开发和其他商业行为带来的非遗歪曲化等现象,政府部门强调要进一步明确非遗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主体地位、成效衡量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论述,是做好非遗保护工作的根本指导。

      时任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在讲话中提出:“1、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基本理念。2、注重实践。实践是非遗传承延续的核心,是非遗活力的基本体现。3、尊重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和权利。”可以说政府主管部门对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统一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的规定,是通过大量实践获得的、带有中国特色的非遗保护思路和智慧。与过去的保护思路比较,非遗保护已经不仅仅只强调保护,而是在保护中强调对非遗传承人传承能力的提高,帮助他们在实践活动中发展壮大。    

      在有些掌握话语权的专家口中,非遗应该保持“原汁原味”,否则就是破坏,这样的思想延续了多年。大量的田野案例,大量的基层声音,大量的乡土实践,反馈给我们的并不是这样。非遗主要活跃在乡村中,其创作者是乡民,使用者是乡民,观赏者也主要是乡民。非遗的“原汁原味”不应该是专家的田园诗,山水画。我们要知道传承人不光有非遗,还有生活,让他们保护与传承,最主要的是要让他们活下去,活得好。笔者采访天津市刘家园永音法鼓杨奎举传承人时,他如是说:“还嘛原汁原味,你看嘛,不原汁原味都传承不下去了,(都)没人学了。”先不说技法、步调等的改良,法鼓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传统传承方式早已不再“原汁原味”,杨奎举说:“老外也收啊!太欢迎了,我们老祖宗的文化就不能传到国外嘛?”天津刘家园庆音法鼓田文起说:“你只要是来学,不但不用你交学费,过后我还给你点小奖品。”  

      第二批国家级非遗草编传承的状况,进一步说明了“原汁原味”的保护是不可能实现的。草编最初的样式是草辫,草辫是草编艺术品的原始雏形,通过麦秸草、芦苇、玉米皮、拉菲草等乡土材料挑拨编织,掐出最初长辫形的样式,这个过程称为编草辫。在草辫基础上,通过设计者提供的样图对草辫进行编制的过程称作草编。在莱州,草编最早的原料是麦秸草,建国前主要是用小市麦、蝼蛄腚、大红麦、小芒麦、白沙麦等麦秸草。建国后至今,小麦品种更新6次,引进推广优良品种78个。随着新技术的引进,麦茎短而粗壮,使得麦秸草无法继续作为草辫原料使用下去。民国初年,曾在太平洋万国巴拿马博览会上获得特别奖的草编四大名品“沙河黄”“沙河白”“莱州锯条”与“莱州花”已然绝迹,当地乡民被迫在实践中不断改良与变化。      

      草编另一个主要原材料玉米皮,在以玉米联合收割机等现代农机推广及脱皮技术的背景下,也难逃“厄运”。当地乡民为了让编草辫工艺继续活下去,开始引入蒲草、三菱草、拉菲草等,甚至出现了当下比较多见的纤维质地的草绳。省级非遗传承人郑金波认为,编草辫虽然已有1500多年 的历史,但是草编(不管是材料、工具还是技艺)在近一百年的变化,比过去一千多年都要多。事实已然表明,僵化的保护方式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自然规律的。如果无视当代生活的需求和变化,如果传承人本身不去作出主动改变,而要按照专家设想的去“原汁原味”保护,必将被群众和社区(乡村)生活淘汰。失去自我造血功能的非遗,一旦离开国家的扶持就会陷入困境。

      显然,“见人见物见生活”的原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非遗本身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必须在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中发展变化才能生存,它们本身就是民众劳作模式的一部分,就是传统的重要内容,让他们在生活中实践就是保护,就是发展。民众会根据需要进行改造和变化,没有实践能力的非遗必然会逐渐失去活力。过去专家们提出的“民间生产,精英挑选”的原则,是对民间文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尊重。笔者在中国非遗传承人群面塑技艺研培研修计划的前期走访调查中发现,越是获得四邻八乡认可的、生意红火的传承人,越渴望获得进一步提高的机会。“你是不知道啊,之前是没有渠道,只能通过自己的摸索和一些机构组织的评比活动得到提升,老娘前几年瘫痪在炕, 日夜守候,伺候老娘,很多机会失去了,现在老娘去世了,有了这个机会,我哪怕一个月不赚钱,也要去提升提升自己。”这是莱州市吴三村小有名气的面塑艺人盛乐文说的心里话。

      其实,他们才真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和传承者,他们有权力解说他们的作品,有权力走出乡村获得更多受教育的机会。政府和专家倾听传承人的心声,进行适时引导和帮助,是目前非遗保护和传承发展的良好思路。“民间创造,民间挑选”是非遗保护中更为可行的方式,“批判的立场帮助在日常生活中造成文化遗留物,反思的立场把文化遗留物命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给予遗留物重新成为日常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的机遇”。当我们的国家和民众已经将过去的传统视为被保护的对象时, 非遗的发展就迎来了机遇,对于生活于其中的人来说就更是机遇。      

      2016年至今,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发力”期,“后申遗时代”迎来了厚积薄发的阶段。2015年,文化部、旅游部、教育部共同决定《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着眼于“强基础、拓眼界”,旨在利用高校资源,对资深从业者或较高水平的从业者进行研修、研习与培训,实现跨界交流,助推非遗保护与传承。

      2016年以后继续延续了高校研培计划,使非遗进入高校的保护和传承模式得到强化和推进。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简称《意见》),非遗作为增强社会主义文化软实力,实现文化强国任务出现在《意见》中,涉及全面传承发展非遗工程,进一步完善非遗保护制度,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保护传承方言文化等方面。同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国传统工艺振兴 计划》,针对非遗名录十大类中的传统工艺从国家层面作出了针对性计划,提出要建立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扩大非遗传承人队伍,将传统工艺作为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实施重点,将顶层设计与现实实践进行对接。今年,文化和旅游部就戏曲专项扶持工作作出通知,试图有效解决戏曲面临的紧迫与突出问题。    

      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在此时段显得更为从容与自信,实践工作与顶层设计互动,顶层设计助推实践工作,着眼于现实,立足于未来,既有全局把控,又做到了重点突出。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文化”属性

      公共文化是“相对经营文化而言,是为满足社会的共同需要而形成的文化形态,强调的是以社会全体公众为服务对象的公共行政职能,目标是人人参与文化,人人享受文化,人人创造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断地保护实践中,渐渐地从某些专家收藏式的欣赏和博物馆化的收藏视野中开始向大众展示和推广,这是近年来非遗保护原则和理念变化带来的可喜变化。这说明政府和专家们已经意识到,非遗作为民众生活的一部分,不是谁可以私藏和独自占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文化”属性正在不断强化,而且事实上已经成为公众共同关注和“消费”文化的一部分。

      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大部分,首次在党的十五大报告获得明确区分。随后,国家支持和保障公益文化事业的原则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实践证明,以政府为主导繁荣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市场为主导发展文化产业,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轮驱动,才能形成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补血”和“造血”机制。除了国家政策的强势扶持以外,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相关保护条例对其进行帮扶,而且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工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项考核指标,非遗成为“公共文化”的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事实。从公共文化的公益性、便利性、均等性特点看,非物质文化遗产都符合上述要求,而且随着文化与自然遗产日的深入人心,非物质文化的公益文化服务性质愈发明显。

      在这样的大趋势下,我们需要明确,作为公益性文化的承载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政府的文化宣传和公益性活动,积极开门收徒,宣传优秀的传统文化技艺和记忆。在自我传承中还需要不断加强自我造血能力,探索市场规律,在提升文化附加值的同时,形成良性的可持续发展态势。在笔者实地走访全国各地多项非遗活动的过程中,许多传承人都有自己的主业或副业,虽然这些事业多是盈利的、非公益性的,却反映了一个事实,有一部分非遗保护与传承需要市场来进行“补血”与“造血”。

      如浙江省东阳木雕市级传承人蒋宝良有自己的加工厂;山东省莱州市草编技艺省级传承人孙玉兴平时开高端培训画室反哺着草编传承;麻渠大糖制作技艺传承人孙聪彬平时也干着建筑工程的活儿。走向市场获取盈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还属于公共文化似乎将成为一个问题。其实,公共文化服务从文化权益出发,可以分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两类,“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指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遵循非营利的原则,低价有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的文化服务”。

      现实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在非物质文化趋向公益文化事业或成为公共文化的一部分时,一些本来就有很高商业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受到市场的青睐,比如一些传统手工艺品从过去的价格低廉,在成为省级或者国家级非遗后,身价倍增,有些价格已经不是普通消费者能够接受的价格。本来的公共文化产品有不断向高端奢侈品发展的趋势,这时候如何看待公共文化的商业性和盈利色彩是我们接下来要去思考的问题。

      “产业化经营是指集成同类或同行业的企业和组织,从零散的经营转向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工业生产为标准的大规模生产运作。在发挥产业化功能方面,可以以创意园的方式发挥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功能。”政府和专家已经意识到了这样的变化,并意识到非遗产业化的可能。这时候需要警惕的是,获取市场盈利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断地创新和发展中,在不断改善传承人生活境况的同时,会不会因为创新而损伤作为非遗存在的核心价值,如手工艺类非遗本身所承载的可贵的“手工”性质。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的这一现象并非偶然。“黎侯虎作为布老虎技艺中的一个品牌,传承人高秋英老师的生意却并不如意,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高老师开门授徒后,徒弟们让‘黎侯虎'的品牌进入了市场,却无形中冲淡了高老师的生意,她们彼此间成为了竞争对手。作为该布老虎制作技艺原创者的她,如今却成了‘受害者'。

      由此便可看出,在非遗保护大势下,无形之中强化了艺人们文化自觉的潜意识,使得她们认识到了自己原创的手工技艺的价值和意义所在,与此同时,也在秉承着手工性的传统工艺,奈何市场的种种原因生存上举步维艰。在生存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下,让艺人如何做到心无旁骛,不因为订单的追逼和市场的诱惑而使得珍贵的手工技艺尘封,致使批量化、简单化的作品产生,是值得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享性

      在新媒体发展的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开始成为新媒体关注的重要内容,非遗从公益性的公共文化事业正在成为一项可以共享的精神文化财富。但我们注意到,在全民共享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的同时,非遗本身具有的“核心价值”开始缺失。尤其是传统工艺类的非遗在各种渠道的资助下获得全面复兴的今天,批量化的生产成为艺人们劳作的常态。

      其一,共享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走入公众视野,过去“养在深闺人不知”的局面被彻底打破,过去可能只在某个区域或族群使用的非遗,陡然被更广泛的民众认可并开始使用,通过新媒体的即时性传播,它们甚至为世界民众所认识。共享性已经成为当前非遗的重要特征,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之一就是文化遗产的共享,在共享的同时保持文化的多样性发展。学术界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文化共享后会让文化产生变异,破坏差异性,从而同质化发展。这些担忧其实是多余的,共享是非遗物质层面的共享,而不是非物质层面的共享。

      比如,相声作为大众的艺术, 大众共享的是舞台呈现、临场发挥,而不共享其专业积累;剪纸,共享的是呈现的剪纸作品、原料工具与剪制过程。就拿传统节日来说,即使中国最普遍的传统节日———春节,它也仅在有华人的地方盛行,而且各地也有相当的差异,每个地方都各有特色。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说的就是此意。这种非遗共享,本质上是其传播维度上的共享,而不是传承维度上的共享,这是有利于非遗保护与传承的。试想,如果某一项非遗因为共享真的获得全世界所有人的认可,那么这项非遗不是正好契合了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初衷吗?共享是让更多人知道,知道才有产生喜爱的可能,有了喜爱才能去保护与传承非遗文化。

      其二,走向世界的文化符号。目前由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实施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研培计划,从2015年开始已经推行3年,已经有110多所高 校参与到这项大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工作中来。非遗研培计划的推行深得民心。学员们走进高校,向民间艺术大师学习,和大学教授共同切磋,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这些都增添了艺人们的文化自信。在研培计划中,针对不同地区的非遗传承人,高校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

      有些古老传统的民间手工艺品在当代已经失去了市场,但高超的核心技术还在,这些掌握技术的艺人们通过与熟知国际市场的设计师合作,经过营销师的点拨,对未来的市场需求有了 了解,自然会针对性地进行新的创造。非遗研培中不断出现这样的例子。传承人根据市场需求而进行的创意往往能够改善他们的生活,给他们的传承带来更大的后劲。其实在国外的调查中我们也发现,国外华侨对传统文化的向往和热爱不亚于国内,他们迫切希望有中国味道的传统文化进入国际,一方面可以缓解他们长久的乡愁,另一方面也表达出他们对传统中国文化的敬意和自信。

      其三,私密性的冲突和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不同的类别,但不论什么类别,传承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那就是靠非遗的本领吃饭,不能让手中的金饭碗变成了无用的道具。共享让非遗过去的私密性特征开始改变,更大的公众号召力和包容性成为非遗走向共享的重要渠道。过去传承人的个人信息是闭塞的、隐秘的,熟悉的范围大多是乡里乡亲。现在单靠口耳相传是不够的,需要更大范围的宣传和包装,利用电商和网络成为必然。如“唯品会+蜡染合作社+村民”就是一个成功的模式。

      通过与知名电商合作,将民间工艺品推向网络,进行实名标价售卖,产生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很多传承人已经意识到这是一个捷径,通过建淘宝商店和网络连锁的方式,积极联系销售渠道,带来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宣传自我,成为打破私密的第一步,也是多数非遗传承人的成功经验。从过去的乡野走向了公众前台,过去在家里做完再拿到市场销售的方式逐渐成了全然公开的方式。人们在体验中走进传承人的日常生活,在体验中获得对文化遗产的认可。在各种展会上,传承人几乎和商品捆绑,一样可以进行自我展示,有了文化明星的感觉。这是过去封闭的农耕生活所没有的,也是需要他们逐步适应的。


四、需要培养“职业文化中介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在不断地发生改变,并且开始为更多公众认可。文化和旅游部提出“见人见物见生活”,提出“用”字当头,这些从实践中获得的见识超越了初期一些专家们提出“保护第一”的工作要求,这是观念上发生的重大变化。过去专家们提出当前的非遗保护最大任务就是抢救和保护,至于保护以后该做什么很少达成共识,甚至于有些权威专家认为,保护就是最大任务,原汁原味地保护并继续生存就是非遗保护的最大目的。一旦有人谈到对非遗的创造性发展和应用,便会遭到多方批评。非遗动不得,改不得,真正为难的是非遗传承人们。在他们那里,不能变化、不能随着人们的需要而进行改良的非遗只能走向末路。于是,得到了各种称号后,他们只是成为了非遗的延续者,剥夺了再创造和发展的权利。因为一旦改变了非遗原来的“原汁原味”,就可能被视为“伪非遗”。但这其实是专家的“原汁原味”,而不是参与主体的“原汁原味”。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田野调研中,刚开始交谈的时候,对方询问最多的是“你能给我带来什么?你能帮我做什么?”他们不要原汁原味,就想要这个文化能传承下去。只有不断变化的非遗才可能保持活力,才能在与时代的调适中不断获得生机,“对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关键在于保证其活力的存续,而不是保证它永远的原封不动”。

      基于此,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非遗发展的必要性,也意识到了给传承人松绑的重要性,出台了各种政策,比如《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等等,这些大政方针给非遗的全面发展和灵活机动地生存创造了优良的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自信心得到提升,他们的生活条件也获得较大改善。但我们也必须意识到一个问题,多数传承人本身只是掌握了高超技艺的人,他们在急剧变化的时代,还很难华丽转身同时成为市场的弄潮儿,一些既掌握技术又具有市场营销能力的传承人还只是极少数。

      这从一些具体个案对比中可以看出。比如葫芦雕刻传承人赵伟,通过家族传承掌握了葫芦雕刻的核心技艺,又十分精通营销。他有一套自己的“生意经”,对葫芦雕刻工具的每一次微小的改良都会申请专利。赵伟曾自豪地跟我们说:“葫芦雕刻工具市场这一块可以说80%以上都有我的专利,所以他们只要雕刻就免不了与我打交道,知晓我们的葫芦庐。”葫芦雕刻技术有高有低,这就如同“道”,而葫芦雕刻工具是“术”,离开了“术”,非遗便无法“坐而论道”,它需要工具辅助与呈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正是此道。赵伟从葫芦最初种植到最后文创产品的出现,都有着自己专门的技术、生产、营销团队和创意团队,会和时下最火的快手、抖音等媒体联合,这得益于赵伟早年在商海中常年摸爬滚打总结的经验。他能尽快捕捉到市场的命脉,而且也知道“非遗”的文化核心,知道非遗再怎么创新性发展和改造,也不能改变其核心技艺。

      任何人不能为了创新,把葫芦雕刻变成茄子雕刻,因为葫芦雕刻有葫芦雕刻的核心技艺和竞争力。真正可持续发展的传承人,在社会转型的当下不免要迎合市场,但是这种迎合是在钻研非遗文化核心基础之上,是沉淀后的突破,发酵后的创新。同理,民艺类非遗的竹雕可以做成自行车、人物头像、贴画等形式,既保留了非遗核心技艺,又满足了市场需求。但也有反例出现,笔者在浙江调研某位木雕艺人,谈到木雕创新的时候,这位艺人向笔者反映,由于木材管控以及成本的升高,他打算用不锈钢取代木材,完成创新,这其实是对非遗发展与创新的偏离。

      在非遗发展的今天,如果要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广泛的认可并获得可观的经济回报,需要既懂市场又懂营销热爱非遗的专门的非遗职业中介人,或称文化经纪人。他们需要具备以下素质:能够适时掌握全国对非遗产品的需求;懂得非遗发展规律;内心对非遗事业怀有敬畏之心。这类非遗职业中介人或者文化经纪人的加入,会让传承人少走很多弯路,并且能够让非遗传承人放手进行自我的创新和创造,不断地将绝技发扬光大。


五、结语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非遗保护理念的当代转变与当前中央政府提出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有很大关系,而最关键的是这一理念关注到作为非遗主体的传承人的利益。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才能意识到强迫非遗不随着时代变化和发展创新是对传承人群的不负责任,是无视传承人对现代化生活的向往,同时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负责任。“死保”的结果就是让非遗原地不动,无所变化和发展,导致的是非遗脱离时代、脱离民众生活、脱离文化消费的现实,把掌握核心技术的传承人拖入了贫困的泥潭,最终是人为地加速了非遗的消亡。转变非遗保护理念,为历史和时代负责,为传承人群负责,乃是当前专家学者和保护工作者都应努力的方向。


本文发表于《民俗研究》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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